2025-02-05 12:22 点击次数:128
根据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南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抵押权和执行抵押财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寻求法律救济相关的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如有)转让给南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南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南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所主张的权利所对应的义务。
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债权的具体情况如下表,转让债权的具体金额以转让时的实际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
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元)利息(元)担保方式抵押物保证人名称1信德汽车内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34,899,829.65 以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 抵押+保证信德汽车名下位于海安城东镇石桥村9组的44025.8平方米的在建工程以及63237平方米的土地抵押;海门市信德衬布有限公司、郁燕、郁健、宋洁琼
发布于:江苏省